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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怎么辦?都需要什么材料? 詳情咨詢陳老師 18703616700 微信同號 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物符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建筑物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經營場所符合工商部門關于經營場所的有關規定要求。 (2)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規定; (3)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管人員和業務人員須經過專培訓,并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 (4)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和安管理制度; (5)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營單位租賃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與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所有者共同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材料 申請單位在窗口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前,須在網上進行注冊登記申請,申請表須網上填寫在線打印。 申請單位向市安監局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乙種)》應提交如下材料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重新辦理申請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的復印件; 3、由取得省級以上資質的安評價機構出具的安評價報告; 4、經營和儲存場所消防安驗收文件的復印件; 5、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6、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和安生產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取得相應專培訓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7、健全的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操作規程; 8、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以下可忽略:想把關于夏天的句子寫的長一點,想把關于美好的日子過得慢一點。 把圈子變小,把語言變干凈,把成績往上提,把故事往心里收一收,現在想要的以后都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