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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勞務派遣辦理(人才中介)服務人力資源
詳詢陳 187 0361 6700.
勞務派遣的辦理程序
(1)用工單位提供崗位需求信息;
(2)勞務派遣組織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3)勞務派遣組織發布信息,推介職位,招募人才;
(4)勞務派遣組織與被派遣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并組織被派遣人員崗前培訓;
(5)被派遣人員上崗就業;
(6)勞務派遣組織為被派遣人員辦理各類社會保險,發放工資,進行跟蹤管理和培訓,提供相關人事代理、人事勞動法律法規咨詢等服務;
(7)合同期滿或中止合同,解除勞務派遣組織與用工單位的勞務關系、勞務派遣組織與被派遣人員的勞動關系。
勞務派遣的種類
(1)完全派遣:由人才服務機構承擔一整套員工派遣服務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選拔、培訓、績效評價、報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轉移派遣:有勞務派遣需要的企業自行招募、選拔、培訓人員,再由人才服務機構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由人才服務機構負責員工的報酬、福利、績效評估、處理勞動糾紛等事務。
(3)減員派遣:指企業對自行招募或者已雇傭的員工,將其雇主身份轉移至人才服務機構。企業支付人才服務機構員工派遣費用,由人才服務機構代付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資金、福利、各類社保基金以及承擔所有雇主應承擔的社會和法律責任。其目的是減少企業固定員工,增強企業面對風險時候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力資源的彈性。
(4)試用派遣:這是一種新的派遣方式,用工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人才服務機構,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試用,其目的是使用工單位在準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選拔和測試時產生的誤差風險,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