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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網絡主播電商行業稅務精細化核算專業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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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電商行業也是主播也是為了節稅進行稅務籌劃,很多都是通過各種渠道進行節稅,想辦法注冊個體戶和入駐園區進行節稅,已達到節稅的目的
當網絡主播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以及合伙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時,其為平臺或經紀機構提供勞務而取得的所得為經營所得。不過,經營所
得的本質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并不完全以注冊商事主體為前提。基于業務內容和經濟實質的判斷,即便注冊了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
業,如果所有活動都是以個人名義進行,或者雖然以商事主體名義從事活動,但收入、成本都與其注冊的商事主體無關,也可能不被認定為經營所得。
(二)明確扣繳義務人,網絡直播平臺應慎用第三方協助申報
昨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網絡直播平臺、網絡直播服務機構應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義務,不得轉嫁或者逃避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不得策劃、幫助網絡直播發布者實施逃避稅。故:
1、當直播平臺或經紀機構直接向主播支付工資薪金或勞務報酬時,直播平臺或經紀機構是法定的扣繳義務人。
2、當網絡主播注冊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直播平臺或經紀機構直接向其支付相應款項時,支付人沒有扣繳義務,由納稅人自行申報。
(三)網絡直播發布者開辦的企業和個人工作室應設置賬簿,原則上采用查賬征收方式計征所得稅。